近日,大屯选矿厂被云南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命名为第14批“省级文明单位”。
大屯选矿厂始终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推动企业全面发展的有力抓手,坚持把“指导思想好、志愿服务好、道德风尚好、文化体育好、公共环境好、示范作用好”贯穿于创建工作始终。注重把文明单位的创建与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主动应对深化改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思想不乱、队伍不散。
文明单位的创建过程中,屯选在软、硬件两方面狠下功夫,通过定期不定期地举办道德讲堂,强化职工文明礼仪的养成,注重干部职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着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同时,通过制作宣传专栏、文明标识提示牌和设立文化书屋,着力优化干部职工的学习、工作环境,使得全厂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精神面貌获得进一步提升。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屯选继续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优质服务、队伍建设、党建等工作有机融合,不断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使文明创建成为屯选的一种机制、一种习惯、一种文化。
责任编辑:倪秀华 张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