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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典型案例(一)


(来源:四川省公安厅官网)

案例一:侮辱国旗罪

吴某在公众场合将悬挂在商户门口的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扯下扔在地上以脚踩踏的方式侮辱国旗,之后吴某侮辱国旗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涉及评论及浏览上万条。公安机关经过快侦快办,全面及时查明犯罪嫌疑人侮辱国旗的犯罪事实,依法收集、固定了犯罪证据,依法将此案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二十三条,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被告人吴某因犯侮辱国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案例二:伪造“活佛”身份敛财骗色案

王某想尽办法拜一位老僧人为师,并在同门师兄弟鲁某的帮助下,伪造当地藏族群众身份摇身一变成为藏族的洛桑丹真,并举行了所谓的“坐床仪式”,对外号称洛桑丹真活佛。成为“活佛”之后,王某开始大肆敛财,在全国建立8大核心道场,下设各级分道场,在全国20多个省市发展弟子3000多名,要求每个弟子每年都要给其上交供养。同时,不断编造名目繁多的收钱项目,皈依“活佛”要收钱,起法名要收钱,灌顶传法的费用由低到高分成四个等级收费在5万元以上。除此以外,还以“做法事”加持等方式,将网上购买的普通花瓶以几十上百倍的价格卖给弟子。10多年来,王某非法敛财近2亿元。此外,王某要求每个弟子在皈依和修炼的时候发毒誓,终身听命,不得背叛。还编造“身加持”“双修”的歪理邪说,对女弟子实施精神控制,把身体作为一件“法器”,任由他这个活佛来打造,进而实施强奸猥亵。

王某犯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经营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万元。